(此为旧著,聊博一乐)
久古
中超又闹大笑话了!
7月3日晚发布的本赛季第12期裁判评议报告中,一共评议了11个判案,有6起属于错判漏判,其中来自中超的3例。让人略感意外的是,这3例错漏判得益者均为上海海港。
更让人瞠目结舌的是,这3例错判漏判中,竟然有2例来自同一场比赛,即第7轮梅州客家与上海海港的补赛。第54分钟海港18号球员进球前手球犯规,应判无效(VAR未介入);第67分钟,海港7号球员进球前,本方3号球员犯规在先,应判无效(主裁判错判、VAR未介入)。也就是说,这场比赛不应是海港2-1获胜,而是0-1告负!
换言之,17轮战罢,海港应该是13胜3平1负积42分,而不是14胜3平0负积45分。按照这个情况,联赛积分榜首位的就应该是申花(13胜4平0负积43分),海港应该排名第二。
更可怜的不是申花,而是梅州客家。
梅州客家目前在联赛积分榜排倒数第2位,与垫底的青岛西海岸同积13分。如果不是这两个错判,梅州客家应该是16分,超过身前的青岛海牛(15分)、沧州雄狮(15分)和南通支云(14分),而与第11名的深圳新鹏城积分相同,并且因净胜球优势排在前面,即梅州客家现在应该排在第11位。
一场比赛,两次错判,竟然把联赛积分榜前两名的排序颠了个倒,更把本该排名中游偏下的梅州客家送进了降级区。梅州客家真的是叫天天不应、叫地地不灵,欲哭无泪!
初步统计了一下,本赛季的12期裁判评议报告中,有申诉的判例一共为70例,其中涉及到中超的为30例(第10期、第11期没有中超的判例),几占一半。
而这30起判例中,属于明显错判误判漏判的共为8例。包括第10轮国安与成都蓉城之战,漏判李可1张黄牌(应2黄变1红下场)、第9轮浙江队与河南队之战漏判张佳琪1张黄牌(应2黄变1红下场)。而这两场比赛,浙江和国安分别以4-1、2-1取胜。如果李可被红牌罚下(漏判黄牌时为第24分钟),比赛的最终结果会是什么,恐怕很难说。
也就是说,如果不是这次漏判,目前排名第三的成都蓉城可能不止是现在的35分,而排第四的国安,未必有现在的34分。
都说错判漏判是足球比赛的一个部分,但刚刚半个赛季多一点,顶级联赛的中超竟然有30起争议判例(不包括未申诉部分),几乎每一场比赛有2例,这个比例实在是高了一点。
这30起判例中,又有9例属于明显的错漏判(不包括裁委会评议之后外界未认可部分)。而这9例错漏判当中,涉及到海港的就占了3例,并且全都是海港得益,其中一例是原本输球的比赛变成了赢球。也难怪,第12期评议报告公布后,梅州客家球员尹鸿博在个人社交平台二字发文曰:呵呵。
本赛季,中国足协为加强对裁判员的管理,出台了多项措施(包括最新出台的裁判员升降级制度),评议报告成了遮羞布!海港被抬上联赛积分榜第一宝座,梅州客家含冤跌落降级区以保证联赛的公平公正。但现在看来,裁判评议报告仍是一块高高飘扬、迎风招展的“遮羞布”。
它“遮”住了什么呢?
表面上看,足协或者联赛主办方公开承认存在错判漏判现象,但至少看不到实质性效果。原本无效的进球判进了;原本应该被罚下场的继续在场上比赛;原本该输的一方变成了胜利者,原本该获胜的一方变成了失败者;公平公正的原则没有得到充分体现,球员、球队、俱乐部的利益没有得到保证,球迷的联赛观感依然受到(极大的)影响。
以此以往,受到伤害的就不止是某支球队、某家俱乐部的利益,而是包括球迷在内所有直接或间接从业者的信心,是整个中国足球职业联赛的基石。说是笑话,其实是欲哭无泪的笑、冷笑,甚至是耻笑。有些人,应该感到耻辱,晚上睡不着觉的时候,他应该摸摸自己的良心。
这一点,但愿有关部门深思。